2.
據地政人員所指界,拍賣土地未臨路(隔水利地),現況為雜木林地。惟拍賣土 地緊鄰國有殯葬用地,且依內政部國土測繪圖資之國土現況調查成果圖所示, 土地使用狀況為殯葬設施及倉儲。拍賣土地為樹木所覆蓋,其內似有墳墓及土 堆,並其是否為鄰地地上物占用,仍請應買人自行於拍定後向地政機關申請鑑 界後查明確定。地上物未一併估價拍賣,地上物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不點 交。
3.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7.
地上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應由拍定人自理,並承擔其風險。六、農地重劃區耕地拍賣:出租耕地之承租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毗 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有優先承買權,其優先購買次序,依農地重劃條例第5 條之規定定之;又若應買人為其中一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則同筆土地其 餘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 訴,須待訴訟確定,始得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