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4丙31974一

彰化縣大城鄉上豐段87-2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67.2
  • 73 點閱
  • 0 列管
  • 2026/5/2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6/10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67.2
保證金:
13.4
總坪數:
49.7
坪單價:
1.4萬/坪
持分地坪:
49.7 坪
總現值:
37.8 萬
拍後增值:
-29.4 萬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彰化縣 大城鄉 上豐段 87-2地號,面積 219 m2,持分 1/4,22.4 萬
2.
彰化縣 大城鄉 上豐段 87-3地號,面積 219 m2,持分 1/4,22.4 萬
3.
彰化縣 大城鄉 上豐段 87-4地號,面積 219 m2,持分 1/4,22.4 萬
拍賣紀錄 (2)
1拍,2026/4/22,總底價 105萬,保證金 21萬,坪單價 2.1萬/坪,流標
2拍,2026/5/20,總底價 84萬,保證金 16.8萬,坪單價 1.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出及鑑價報告記載,拍賣之土地部分有三 合院坐落、部分為空地。惟相關實際情形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為準。本件僅拍賣土地,土地上之前開建物不在拍賣範圍,地上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應由拍 定人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2.
土地編定之使用種類均為一般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
3.
不動產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六、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得依本拍賣條件行使優先承買之權。又共有 人如欲行使優先承買權,應就其共有之全部拍賣土地一併買受。另土地上之建 物所有權人,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之2規定者,並提出相關足資證 明租賃關係等資料到院,有優於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僅單純建物所有權人則 無優先承買權)。
4.
依彰化縣二林地政事務所函記載,編號1土地登記面積為219平方公尺,與 地籍圖計算面積約為210平方公尺不符,且已超出法定容許誤差範圍,其實際面 積應以實地測量為準,請應買人注意。
5.
本件標的如有分割涉訟者,相關人應即向本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 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 撤銷拍定,請應人注意。
土地增值 (3)
1.
彰化縣 大城鄉 上豐段 87-2地號
219 m2 × (1/4) × 2,300 元 - 22.4 萬元
= -9.8萬元
2.
彰化縣 大城鄉 上豐段 87-3地號
219 m2 × (1/4) × 2,300 元 - 22.4 萬元
= -9.8萬元
3.
彰化縣 大城鄉 上豐段 87-4地號
219 m2 × (1/4) × 2,300 元 - 22.4 萬元
= -9.8萬元
鄰近待拍
2026/6/4
1拍 不點交
71.4 坪 / 136 萬
2026/6/23
3拍 不點交
53.3 坪 / 83.2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彰化縣大城鄉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