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依執行筆錄記載:頭屋鄉二岡坪段二岡坪小段606地號土地上坐落土地公廟,部分為雜木林。
3.
據債務人代理人具狀陳報:頭屋鄉二岡坪段二岡坪小段606地號土地上坐落之土地公廟為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物,經債務人向共有人詢問均不知為何人所建,有無租賃、借貸關係均不明,屬無權占有。
4.
法院不負責鑑界及複丈事宜,請應買人自行注意查証及確認實際範圍。
5.
本件拍賣不動產係拍賣標的物之應有部分,惟共有人間有無分管約定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10.
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六、本件拍賣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之耕地,私法人或依監督寺廟條例辦妥登記之寺廟不得應買,但符合同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者,不在此限,惟應於投標時提出同條例第34條第2項所定之證明文件。
13.
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就建物坐落之基地部分有優先於共有人之優先購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