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法院 114助豪2364

新竹縣新豐鄉青埔子段3251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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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2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3/10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66.6
保證金:
13.3
總坪數:
13.9
坪單價:
4.8萬/坪
持分地坪:
13.9 坪
總現值:
50.9 萬
拍後增值:
-15.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竹縣 新豐鄉 青埔子段 3251地號,面積 275 m2,持分 1/6,66.6 萬
(特定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2)
1拍,2025/12/16,總底價 104萬,保證金 20.8萬,坪單價 7.5萬/坪,流標
2拍,2026/1/27,總底價 83.2萬,保證金 16.6萬,坪單價 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本院於民國114年8月14日至現場查封,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拍 賣土地部分有建物坐落(門牌:新竹縣新豐鄉青埔子171號),部分則為上開房 屋前方及旁邊之空地。惟土地上之建物非本件拍賣範圍,其使用土地之法律關 係不明,請應買人自行注意查證。本件拍賣土地之範圍、位置、通行權與使用 現況,拍定後應自行解決相關法律問題,本院不代為處理。本件土地係拍賣應 有部分,共有人間有無分管約定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2.
土地之編定使用種類:特定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
3.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為準, 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 或聲請撤銷拍賣。 六、本件係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於本院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 有物形成判決確定、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成立調 解或和解者,執行法院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4.
本標係拍賣共有土地之應有部分,共有人有依本拍賣條件優先承買之權, 惟如拍定人為有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時,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又如有多 數共有人願優先承買者,則按權利比例共同承買。
5.
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 並提出相關證明資料到院,有優先於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
6.
拍定人(承受人)應承擔不動產拍定(承受)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 地價稅。
土地增值 (1)
1.
新竹縣 新豐鄉 青埔子段 3251地號
275 m2 × (1/6) × 11,100 元 - 66.6 萬元
= -15.7萬元
鄰近待拍
2026/3/11
2拍 不點交
70.9 坪 / 622.4 萬
2026/3/11
3拍 不點交
13.3 坪 / 128 萬
2026/3/11
3拍 點交
6.2 坪 / 59.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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