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拍賣標的據地政人員指界稱 (詳細位置仍以地政鑑界為準)114地號土地多 為道路地,部分有多棟房屋(門牌號碼:台中市學府路
9.
76號)占用;158地號土地有房屋(門牌號 碼:台中市學府路335號)占用;96地號土地多為道路地,部分有多棟房屋(門牌 號碼:台中市學府路
10.
349號等)占用,上開建物非本件拍賣標的,使用土地 權源不明,不動產使用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又本件係拍賣債務人之應有 部分,債務人未現實占有,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11.
本件拍賣標的之土地經台中市雅潭地政事務所函知本院「前開地號以土地 登記面積與數化地籍圖計算面積比較差異,檢核結果超出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 43條公式計算之公差範圍,請貴處於執行拍賣時一併公告揭示週知」,請部分 請應買人特別查明注意。六、查無設定他項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