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743地號土地上為雜草,751地號土地上部分為道路、部分雜草、部分有種 植青菜等短期作物,787地號土地上為雜林。鑑價報告載明787地號土地未臨 路,請應買人注意。
5.
787地號土地編定之使用種類為特定農業區之農牧用地,無三七 五租約,屬農業發展條例所規定之耕地,私法人投標時,應符合該條例所規定 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並取得主管機關許可應買之 證明。 六、本標別係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 因本件為合併拍賣,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應就其所共有之各筆標的一併 承買,不得僅就標別中之單一拍賣標的單獨行使優先承買權。應買人應注意如 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可能僅取得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後剩餘之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