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51地號土地部分為中清 路五段97巷巷道、部分為空地,中清路五段81號至95號前之雨遮是否坐落本案 土地,應以實際測量為準;118地號土地為中清路五段97巷巷道。
8.
118地號土地之土地登記第一類謄本土地標示部之其他登 記事項記載「含空地比在內」,請應買人注意。 六、
9.
118地號土地為都市計畫範圍內之第二種住宅區。
11.
51地號土地經查領有67年第444號建造執 照套繪在案,
12.
60地號土地經查領有68年第269號建造執照套繪在案,118地 號土地經查領有67年第644號建造執照內之不計入法定空地之道路範圍,惟實際 範圍應以地政機關鑑界測量為準等語,請應買人注意。
13.
本件係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因 本件為合併拍賣,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應就其所共有之各筆標的一併承 買,不得僅就標別中之單一拍賣標的單獨行使優先承買權。應買人應注意如共 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可能僅取得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後剩餘之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