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法院 114曾35305

新竹縣湖口鄉仁興路130號

1拍 部分點交 待拍
2,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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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1/2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2/24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2,198
保證金:
439.6
總坪數:
593
坪單價:
3.7萬/坪
持分地坪:
0 坪
公告建坪:
593 坪
總現值:
拍後增值:
0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主建坪:
579.8 坪
附建坪:
13.2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2層
陳鴻智
陳鴻智
法拍專員
經紀業:永學堂
地 址:新竹市延平路一段261巷50號

詳細法拍資料


建物 (2)
1.
新竹縣湖口鄉仁興路130號,建號 1354,持分 1/1,1,224 萬
1層:614.402層:497.40合計:1111.8 屋頂突出物43.68㎡、及一切附屬建物 (托兒所、鋼筋混凝土造、2層樓房)
2.
新竹縣湖口鄉仁興路130號,建號 暫編2943,持分 1/1,974 萬
一層:423.00二層:381.99合計:804.99 及一切附屬建物 (托兒所,鋼筋混凝土造、2層)
法院筆錄 (2)
2.
假扣押查封後,本案於114年8月8日現場履勘時,據債務人在場稱,除自己居住使用之空間外, 另有兩個部分出租,但因僅為短期出租,並未訂定書面契約。依現場所見,前述出租部分均作 倉庫使用。又據前案(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1871號)於112年4月10日現場履勘時,債務人在 場稱,除附表編號二所示之增建外,拍賣之建物並無再行增建。另拍賣建物之坐落基地為國有 地,管理機關為經濟部,經本院函詢後,經濟部工業局新竹工業區服務中心來文告知,建物之 坐落基地原為第三人李○○於民國84年間簽立租約承租開設托兒所,李○○死亡後,由其繼承 人中之債務人承受租約,然因欠繳租金,經濟部已取得本院105年度訴字第401號給付租金事件 之勝訴民事判決,並因強制執行後未獲全額清償取得本院105年度司執聲字第1568號債權憑證。 再依前前案(110年度司執字第40461號)經濟部工業局新竹工業區服務中心來文表示,債務人 就建物坐落基地已無租賃關係或地上權等使用關係存在,債務人積欠租金之數額已達新臺幣1,5 65,828元(尚需加計年息5%之遲延利息),建物如經拍定,拍定人就日後延伸之權利義務關係 須自行負責。債務人雖稱建物現有部分出租,然此承租關係係成立於假扣押查封後,依強制執 行法第113條準用第51條第2項規定,對債權人不生效力,拍定後除建置共用設施或供通行等公 用部分不點交外,非公用之建物均按現況點交。
6.
本件第一拍價格引用前前案(112年度司執字第11871號)特別拍賣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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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 坪 / 757.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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