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拍賣之869地號土地以869-9地號土地作為對外通行之道路,其中869-9地號 土地係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該共有土地有無約定使用或分管不明,拍定後不 點交,該筆土地現部分面積為雜草地,部分面積為道路。而869地號土地現為雜 草空地,拍定後按現況點交。
6.
本件係拍賣869-9地號之應有部分,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 一到場應買,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他應有部分之公同共有人行使優先 承買權,有民法第828條第3項規定之適用。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公同共有之共 有人需全體一同行使或得其他公同共有人同意行使優先承買權。否則應買或行 使優先承買權無效。另869-9地號共有人若主張優購,須得就本件拍賣標的全部 一併行使優先承買權,不得僅就部分拍賣標的行使之。
7.
本件拍賣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均為農業區(請自行查明相關使用 與限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