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查封建物無增建。債務人在場稱:查封建物係其自行居住使用,並無出租或出借他人。查封建物無附屬停車位,管理費一年多未繳。查封建物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嚴重漏水,建物內無非自然死亡之情。
4.
113年12月9日履勘時,地政人員指稱749建號係社區一樓公共空間;752建號據地政人員稱無增建,債務人不在場,未入屋(地政人員稱今年初有入屋過,從外觀看無增建,屋內屋況正常)。債權人代理人詢問管理員表示債務人未居住於此。
5.
依前案(113司執1568號)鑑價報告內容所載,查封建物整體現況主要為坐落社區型7樓層華廈建物,室內整體屋況維護普通。
6.
本件拍賣標的有無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仍請應買人查明、注意,危險自行負擔。
7.
本件拍賣標的物包括主建物之附屬建物(從物)及附屬設施在內。六、1080地號、
9.
本件752建號建物拍定後點交,但如有第三人占有則不點交。本件1080地號土地及749建號建物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