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金拍 114桃金職一112乙

桃園市龜山區大同段86-1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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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1/2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2/10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17
保證金:
43.4
總坪數:
49.1
坪單價:
4.4萬/坪
持分地坪:
49.1 坪
總現值:
48.7 萬
拍後增值:
-168.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保護區
張宏得
張宏得
法拍專員
經紀業:凌陽有限公司
地 址: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31號1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桃園市 龜山區 大同段 86-1地號,面積 1,299 m2,持分 1/8,217 萬
(保護區 )
法院筆錄 (6)
2.
本件拍賣標的據地政人員指界稱86─1地號為雜木林,無建物或地上物占用,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3.
本件86─1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龜山都市計畫(民國62年3月6日)保護區,惟此僅供應買人參考,應買人於投標前仍須自行查明土地使用分區有無變更,且拍定後不得以此向法院爭執或請求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4.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9.
本件拍賣標的之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應提出得證明其為優先承買權人之證明文件併同標單投入標匭,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六、本件拍定後需調查優先承買權人是否優先承買,有時耗時甚久,請應買人斟酌,並待優先承買權確定後,本公司另行通知,拍定人再行繳納剩餘價金(★勿先行繳納),法院始得依法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特別注意。
10.
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有無建物占用等占用情形應買人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買受人應自行負擔向地政機關申請指界或鑑界之費用,且本件拍賣不動產面積、位置以地政機關登記為準,如經重測,則以重測後之登記為準,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位置與公告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11.
刊登之公告內容如與法院及本公司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法院及本公司公告欄張
土地增值 (1)
1.
桃園市 龜山區 大同段 86-1地號
1,299 m2 × (1/8) × 3,000 元 - 217 萬元
= -168.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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