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91地號土地,相鄰使用,其上有建物及鐵皮屋坐落,不在本次 拍賣範圍,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由拍定人自理,該建物及鐵皮屋坐 落土地,拍定後不點交。又據權人陳報:91地號上有種植鳳梨且無從查明種植者, 故種植鳳梨部份土地,拍定後不點交。其餘部分,係由共有人使用,未出租,經通 知共有人後其未表示意見,拍定後如無其他權利人主張權利,則依現況點交之,請 應買人注意查明。
4.
92地號土地,編為農牧用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 指之耕地,有農業發展條例之適用。
6.
92地號土地係經重劃之農地,其耕地之承租人、現耕他共有 人、毗鄰現耕地所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購買權。 六、作物拍定後不得以數量之增減請求增減價金。
7.
本件係執行變價分割共有物,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 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