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拍賣之72-1地號土地據債權人陳稱:係由共有人自用、未出租,經通 知共有人後其並未表示意見,惟無從正確查究權利確實歸屬,拍定後如無其他 權利人主張權利則除建物坐落部份及供道路使用部份外其餘部份點交之,請應 買人注意查明。
3.
拍賣之72-1地號土地部分係供作道路使用,拍定後不點交。
4.
本件72-1地號之土地上有建物,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 係不明,拍定後由拍定人自理,該建物占用之土地不點交。
8.
本件係執行變價分割共有物,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 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