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公1818

臺南市將軍區將軍段一小段229地號

3拍 點交 待拍
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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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列管
  • 2026/1/2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2/11 週三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60
保證金:
32
總坪數:
304.9
坪單價:
0.5萬/坪
持分地坪:
304.9 坪
總現值:
75.6 萬
拍後增值:
-84.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將軍區 將軍段一小段 229地號,面積 1,008 m2,持分 1/1,160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2)
1拍,2025/12/31,總底價 250萬,保證金 50萬,坪單價 0.8萬/坪,流標
2拍,2026/1/21,總底價 200萬,保證金 40萬,坪單價 0.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1)
1.
假扣押查封時,依查封筆錄所載:「據現場指界人員稱:查封之土地現種甘 蔗,債權人代理人稱,甘蔗為債務人所種植」。惟本件現場履勘時,土地上係 種植玉米。實際占有使用情形,應買人及投標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依現況點 交。
2.
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塗銷抵押權登記。
3.
本件拍賣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定之耕地,應受同條例第33條 前段「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限制,但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規 定之農民團 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投標人並應 於投標時,將許可證明文件置於標袋內,或聲明承受時當場提出,否則視為廢 標或聲明不合法,均不許嗣後補正。 六、本件拍賣之土地為重劃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規定「重劃區內耕地出 售時,其優先購買權依序為出租耕地之承租人、共有承租現耕之他共有人、毗 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請一 併提出:
4.
鄉公所出具之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
5.
村里長出具之現耕 證明書、
6.
現耕農地照片。
7.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 保責任,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物之瑕疵請求撤銷拍定。
8.
拍定人(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 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 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9.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 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10.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查明。
11.
投標單請投入第一至第四號標匭內。公股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將軍區 將軍段一小段 229地號
1,008 m2 × (1/1) × 750 元 - 160 萬元
= -84.4萬元
鄰近待拍
2026/2/25
3拍 不點交
8.7 坪 / 12 萬
2026/2/3
特拍 不點交
20.7 坪 / 17.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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