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09公26959壬

台南市新市區潭頂12號

1拍 點交 待拍
147,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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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2/1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2/31 週三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147,495
保證金:
29,499
總坪數:
5,249.7
坪單價:
28.1萬/坪
持分地坪:
6,973.3 坪
公告建坪:
5,249.7 坪
總現值:
30,198.6 萬
拍後增值:
-108,601.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主建坪:
5,249.7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2層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臺南市 新市區 月潭段 206地號,面積 22,588 m2,持分 1/1,136,000 萬
2.
臺南市 新市區 月潭段 329地號,面積 464.4 m2,持分 1/1,2,800 萬
建物 (11)
1.
台南市新市區潭頂12號,建號 34,持分 1/1,240 萬
一層:278.13合計:278.13 (電氣室,鋼筋混凝土造,層數1層)
2.
台南市新市區潭頂12號,建號 34-1,持分 1/1,270 萬
一層:1682.47二層:196.24合計:1878.71 (廠房、回風室、裝卸位、門廊,鋼筋混凝土加強磚造,層數2層)
3.
台南市新市區潭頂12號,建號 34-2,持分 1/1,78 萬
一層:595.97合計:595.97 (廠房、機械室、裝卸位、門廊,加強磚造、鋼鐵造(無牆),層數1層)
4.
台南市新市區潭頂12號,建號 34-3,持分 1/1,540 萬
一層:943.51合計:943.51 (工業用,鋼造,層數1層)
5.
台南市新市區潭頂12號,建號 30-1,持分 1/1,440 萬
一層:2143.76合計:2143.76 (廠房、倉庫,加強磚造,層數1層)
6.
台南市新市區潭頂12號,建號 30-2,持分 1/1,1,000 萬
一層:2337.28合計:2337.28 (廠房、倉庫,鋼造,層數1層)
7.
台南市新市區潭頂12號,建號 30-3,持分 1/1,93 萬
一層:219.88二層:219.88合計:439.76 (倉庫,加強磚造,層數2層)
8.
台南市新市區潭頂12號,建號 30-4,持分 1/1,27 萬
地下層:135合計:135.0 (防空避難室,加強磚造,層數B層)
9.
台南市新市區潭頂12號,建號 29,持分 1/1,5,800 萬
一層:7627.72合計:7627.72
10.
台南市新市區潭頂12號,建號 433,持分 1/1,190 萬
一層:448.89二層:440.35合計:889.24 (二層樓房)
11.
台南市新市區潭頂12號,建號 434,持分 1/1,17 萬
一層:85.23合計:85.23 (一層樓房)
法院筆錄 (10)
2.
108年11月14日至現場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編號1土地上部分有債務人公司廠房、 辦公室及守衛室之建物坐落、部分為空地,編號2土地則部分為道路、部分空地上搭建雨遮。而
6.
本次拍賣之編號
7.
2土地及編號1至8建物均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
8.
本次拍賣之編號
9.
11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物,拍定後可否辦理第一次建物登記, 由拍定人自行向地政機關洽辦,與本院權責無關。另建物如遭主管機關認屬違章建築,拍定人 應自行承擔可能遭拆除之風險。又建物之實際面積及坐落位置可能因測量方法而有誤差,拍定 人不得以建物面積之增減、位置偏移及座落位置不符等情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應買人請 特別注意並審慎投標。 六、本次拍賣之編號9建物,其坐落基地即臺南市新市區月潭段205地號【重測前潭頂段1000-9 地號】土地係第三人李東益所有,不在本次拍賣範圍,日後如遭前開土地所有權人請求拆屋還 地,拍定人應自行承擔可能遭拆除之風險。請應買人特別注意且審慎投標。
10.
本次拍賣之編號1至11建物所在廠區有占用第三人土地(即臺南市新市區月潭段334地號【重 測前潭頂段1001-14地號土地】)狀況,前開土地不在本次拍賣範圍,日後如遭土地所有權人請 求支付租金、償金或給付相當於租金之不當得利或拆屋還地,拍定人應自行承擔前揭風險,拍 定人不得以前開事由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請應買人特別注意且審慎投標。
11.
本次拍賣編號9建物之面積(7627.72平方公尺),係已扣除與同段編號3建物重疊之部分面積 (418.6平方公尺)及與編號4建物重疊之面積(943.51平方公尺),特此敘明。
12.
本次係拍賣土地及建物,建物內部堆放之物品及機具設備均不在本次拍賣範圍,請應買人 務必注意。
13.
本次拍賣之編號1土地現出租予第三人李東益供其所有之月潭段205地號【重測前潭頂段100 0-9地號】土地聯外通行(運送農作物)使用,前開租賃關係固經本院以旨揭執行命令除去,惟日 後如有因通行所生爭執涉訟,概與本院權責無涉,拍定人亦不得以此為由請求酌減價金或撤銷 拍定,亦有提醒應買人注意之必要。
14.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 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土地增值 (2)
1.
臺南市 新市區 月潭段 206地號
22,588 m2 × (1/1) × 13,100 元 - 136,000 萬元
= -106,409.7萬元
2.
臺南市 新市區 月潭段 329地號
464.4 m2 × (1/1) × 13,100 元 - 2,800 萬元
= -2,191.7萬元
鄰近待拍
2026/2/4
2拍 部分點交
57.9 坪 / 784 萬
2026/2/11
特拍 不點交
12.4 坪 / 41.3 萬
2026/2/11
特拍 不點交
266.7 坪 / 65.1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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