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法院 113曾8479丁

新竹縣關西鎮錦山段435-166地號

3拍 點交 待拍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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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3/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4/8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2
保證金:
0.6
總坪數:
29.3
坪單價:
0.1萬/坪
持分地坪:
29.3 坪
總現值:
3.7 萬
拍後增值:
0.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竹縣 關西鎮 錦山段 435-166地號,面積 97 m2,持分 1/1,3.2 萬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拍賣紀錄 (2)
1拍,2026/1/14,總底價 5萬,保證金 1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2拍,2026/2/25,總底價 4萬,保證金 0.8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現場查封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拍賣之土地無路可達,依空照圖顯示, 現況為雜樹林地。本件拍賣之土地現況為無路可達且無人占有使用之雜樹林 地,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如拍定人聲請點交,本院僅發函予拍定人告知 逕予點交之旨,不另現實點交。
2.
本件不動產共分五標拍賣,債務人得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開標順序,如未 到場,則由本院指定,拍賣所得價金於足以清償債權總額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 用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經拍定,亦得撤銷。
3.
拍賣之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投標人需具備原住民身分,投標時應將證明 文件置入標袋內,或於聲明承受時當場提出,否則視為廢標或聲明不合法,且 不許嗣後補正。 六、拍賣之土地屬土地法第17條第1項第1款規定之林地,不得移轉於外國人。 非我國人民不得應買。
4.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 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如: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凶宅、海砂 屋……等),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5.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 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
土地增值 (1)
1.
新竹縣 關西鎮 錦山段 435-166地號
97 m2 × (1/1) × 380 元 - 3.2 萬元
= 0.5萬元
鄰近待拍
2026/4/14
1拍 不點交
2,311.7 坪 / 463 萬
2026/4/8
3拍 不點交
26.2 坪 / 15.4 萬
2026/4/8
3拍 不點交
958.9 坪 / 153.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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