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金拍 114雲金職日334二

雲林縣褒忠鄉北興段232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2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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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2/1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2/31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44.7
保證金:
49
總坪數:
97.4
坪單價:
2.5萬/坪
持分地坪:
97.4 坪
總現值:
82.6 萬
拍後增值:
-162.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4)
1.
雲林縣 褒忠鄉 北興段 232地號,面積 177.9 m2,持分 1/5,4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2.
雲林縣 褒忠鄉 北興段 233地號,面積 419.6 m2,持分 1/5,70.5 萬
(特定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3.
雲林縣 褒忠鄉 北興段 234地號,面積 663.1 m2,持分 1/5,111.4 萬
(特定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4.
雲林縣 褒忠鄉 北興段 235地號,面積 349.5 m2,持分 1/5,58.8 萬
(特定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法院筆錄 (11)
2.
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拍賣之
3.
235地號土地為空地,現為樹林;234地號土地上有未保存登記建物坐落,無門牌號碼。據債權人代理人查報,拍賣之土地之所有權為共有狀態,共有人間無分管約定,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且土地上有未併附拍賣之建物,拍定後之法律關係(如:法定地上權、推定租賃或其他法律關係)請自理,故土地拍定後不點交。
7.
優先承買權:
8.
拍賣之232地號土地為重劃區內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規定:重劃區內耕地出售時,其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如下:〈1〉出租耕地之承租人。〈2〉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3〉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但僅能對直接相毗鄰之標的主張優先承買。倘同順序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權時,定期抽籤決定之,但得標人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則其餘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但得標人為直接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人時,則其餘直接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即無優先承買權。
9.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得標人為共有人之一(如係共同投標,需均為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惟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人,應就其擁有之應有部分一併行使之,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按各共有人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又投標人若僅為其中一地號之共有人,則他地號之共有人就他地號仍有優先承買權,請投標人注意。
10.
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屋)應提出證明文件,始有優先承買權。
11.
優先承買權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得標人或承受人對同標其餘標的不得拒絕買受。
12.
他項權利:無。六、其他事項:
13.
拍賣之232地號土地為耕地,私法人投標應將主管機關許可之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未附於投標書內者,投標無效。
14.
依雲林縣褒忠鄉公所函覆,北興段233地號土地(重劃前:龍岩段17─456地號)及北興段234地號土地(重劃前:龍岩段17─645地號),領有本所核發
15.
(雲)營使字第0
土地增值 (4)
1.
雲林縣 褒忠鄉 北興段 232地號
177.9 m2 × (1/5) × 660 元 - 4 萬元
= -1.7萬元
2.
雲林縣 褒忠鄉 北興段 233地號
419.6 m2 × (1/5) × 2,800 元 - 70.5 萬元
= -47萬元
3.
雲林縣 褒忠鄉 北興段 234地號
663.1 m2 × (1/5) × 2,800 元 - 111.4 萬元
= -74.3萬元
4.
雲林縣 褒忠鄉 北興段 235地號
349.5 m2 × (1/5) × 2,800 元 - 58.8 萬元
= -39.2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2/31
1拍 不點交
16.8 坪 / 40.3 萬
2025/12/31
3拍 不點交
302.6 坪 / 106.9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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