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712地號土地混合使用,目前種稻,有一水井坐落711地號土地上。據債權人代理人稱:水井及水稻為何人建造及種植不明。本件拍賣土地上之地上物非本次拍賣範圍,地上物之所有權歸屬及作物之收取權人不明,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6.
711地號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私法人投標應將主管機關許可之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未附於投標書內者,投標無效。
7.
711地號土地為重劃區內之耕地,出租耕地之承租人、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有優先承買權,其優先購買次序,依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之規定定之。倘同順序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權時,由本公司定期抽籤決定之,優先承買人無正當理由未到場或雖到場但不為抽籤者,則由本公司代為抽籤;又若應買人為其中一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其餘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即無優先承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