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建物一樓出租予龍安堂中醫診所,租期至民國115年,餘由債務人家人住居,拍定後除一樓龍安 堂中醫診所承租部分不點交外,其餘部分得點交。惟有依法不得點交之情形,本院得不點交。
7.
592建號為增建部分,係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之不動產,拍定後拍定人不能持權 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亦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且是否屬違 章建物由建管單位認定之,不因經過法院拍賣即為合法,得標人應自行負擔不能為所有權移轉 登記及被請求拆除之危險。 六、本件依序拍賣,如其中一標或數標賣得價金足敷清償債權及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時,他 標即予停拍,如有投標亦不拍定,如有拍定,本院就後順序標,亦得撤銷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