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如126410

臺南市後壁區頂中段1267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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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4/1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5/12 週二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8.4
保證金:
1.7
總坪數:
10.7
坪單價:
0.8萬/坪
持分地坪:
10.7 坪
總現值:
17.3 萬
拍後增值:
8.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臺南市 後壁區 頂中段 1267地號,面積 5.5 m2,持分 1/1,1.6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2.
臺南市 後壁區 頂中段 1273地號,面積 29.8 m2,持分 1/1,6.8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4)
1拍,2026/1/27,總底價 16萬,保證金 3.2萬,坪單價 1.5萬/坪,流標
2拍,2026/2/24,總底價 12.8萬,保證金 2.6萬,坪單價 1.2萬/坪,流標
3拍,2026/3/17,總底價 10.4萬,保證金 2.1萬,坪單價 1萬/坪,流標
應買,2026/3/18~2026/6/17,總底價 10.4萬,保證金 2.1萬,坪單價 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現場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出位置,土地均為道路使用。另據鑑價報告指出, 土地均為道路。拍定後不點交。
2.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 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如: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凶宅、海砂 屋/土地面積短少……等),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 慎投標。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 重測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 得以面積增減要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3.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 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 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六、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4.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 以面積之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賣。
土地增值 (2)
1.
臺南市 後壁區 頂中段 1267地號
5.5 m2 × (1/1) × 4,900 元 - 1.6 萬元
= 1.1萬元
2.
臺南市 後壁區 頂中段 1273地號
29.8 m2 × (1/1) × 4,900 元 - 6.8 萬元
= 7.8萬元
鄰近待拍
2026/5/12
1拍 不點交
96.5 坪 / 2,300 萬
2026/5/19
3拍 不點交
22.7 坪 / 44.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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