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法院 114己49281

屏東縣潮州鎮光春路146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4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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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1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2/5 週四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其他
總底價:
423.7
保證金:
84.8
總坪數:
8.3
坪單價:
50.9萬/坪
持分地坪:
26.8 坪
公告建坪:
8.3 坪
總現值:
182.4 萬
拍後增值:
-222.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主建坪:
8.3 坪
林俊銘
林俊銘
法拍專員
經紀業:林俊銘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屏東市青島街1之1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屏東縣 潮州鎮 中洲段 1023地號,面積 442.7 m2,持分 1/5,404.8 萬
(住宅區 )
建物 (1)
1.
屏東縣潮州鎮光春路146號,建號 暫787,持分 1/5,18.9 萬
1層:137.66合計:137.66
拍賣紀錄 (1)
1拍,2026/1/15,總底價 529.6萬,保證金 106萬,坪單價 63.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本件拍賣之土地、建物皆係拍賣應有部分,有無約定使用或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 交。
2.
據查封筆錄記載,本件拍賣標的目前由第三人承租,請應買人注意。
3.
本件拍賣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建物,拍定後可否辦理第一次建物登記,由拍定人自行向 地政機關洽辦,與本院權責無關;且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 記,日後亦有被拆除之危險,並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注意。
4.
本件土地、建物係拍賣債務人之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土地與建物合併拍賣, 優先承買人主張優先承買權者,應連同土地建物一併承買,不得異議;惟若本件土地與建物之 共有人不同,若均主張優先成買時,本於土地法第104條,使土地及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合而為一 之立法精神,基地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應以建物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為主,請應買人注意。 惟若共有人之一於拍賣期日到場應買並拍定,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又若有優先承買權爭 議,係屬實體爭執事項,需另訴解決,請應買人注意。 六、本件拍賣土地使用分區係潮州鎮都市計劃區(65.5.
5.
住宅區,其使用上有無相關法規之限 制,應買人應先自行查明,拍定後其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並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請 應買人注意。
土地增值 (1)
1.
屏東縣 潮州鎮 中洲段 1023地號
442.7 m2 × (1/5) × 20,600 元 - 404.8 萬元
= -222.4萬元
鄰近待拍
2026/2/25
1拍 部分點交
19.4 坪 / 135 萬
2026/2/24
1拍 不點交
10.3 坪 / 81.7 萬
2026/2/24
1拍 不點交
10.4 坪 / 82.5 萬
2026/2/24
1拍 不點交
13.6 坪 / 108.3 萬
2026/2/24
1拍 不點交
10.2 坪 / 81.2 萬
2026/2/24
1拍 不點交
10.3 坪 / 81.5 萬
2026/2/10
2拍 不點交
9.3 坪 / 50.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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