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3正62834甲

臺南市新化區新平段457-13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停拍 減價拍賣
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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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3/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3/6 ~ 2026/06/05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4.3
保證金:
4.9
總坪數:
1.9
坪單價:
12.9萬/坪
持分地坪:
1.9 坪
總現值:
19.5 萬
拍後增值:
-4.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姚絜玲
姚絜玲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法拍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新化區 新平段 457-13地號,面積 18.7 m2,持分 1/3,24.3 萬
(住宅區 )
拍賣紀錄 (4)
1拍,2026/1/13,總底價 30萬,保證金 6萬,坪單價 15.9萬/坪,流標
2拍,2026/2/3,總底價 27萬,保證金 5.4萬,坪單價 14.3萬/坪,流標
3拍,2026/3/3,總底價 24.3萬,保證金 4.9萬,坪單價 12.9萬/坪,流標
停拍,2026/3/16,停拍
法院筆錄 (5)
1.
查封時,經地政人員指明土地位置及範圍,該土地現狀為水泥空地。應買人請 自行查證,拍定後均不點交。
2.
係拍賣應有部份,若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3.
本件分甲、乙二標拍賣,債務人得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開標順序,如未到場,則依各標順序依次開標。六、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或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 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4.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 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 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5.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 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新化區 新平段 457-13地號
18.7 m2 × (1/3) × 31,200 元 - 24.3 萬元
= -4.8萬元
鄰近待拍
2026/4/8
1拍 部分點交
59.3 坪 / 715 萬
2026/4/7
1拍 不點交
12.4 坪 / 250 萬
2026/3/25
3拍 不點交
11.8 坪 / 53.5 萬
2026/3/25
3拍 不點交
8.3 坪 / 66.5 萬
2026/4/14
特拍 不點交
25.9 坪 / 25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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