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西160907

臺南市新市區日潭段650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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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3/1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3/19 ~ 2026/06/18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6
保證金:
5.2
總坪數:
30.6
坪單價:
0.8萬/坪
持分地坪:
30.6 坪
總現值:
16.2 萬
拍後增值:
-9.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臺南市 新市區 日潭段 650地號,面積 124.1 m2,持分 1/4,8.1 萬
2.
臺南市 新市區 日潭段 683地號,面積 281.2 m2,持分 1/4,17.9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6/1/27,總底價 32萬,保證金 6.4萬,坪單價 3.4萬/坪,流標
2拍,2026/2/24,總底價 28.8萬,保證金 5.8萬,坪單價 0.9萬/坪,流標
3拍,2026/3/17,總底價 26萬,保證金 5.2萬,坪單價 0.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假扣押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在場稱:土地為產業道路,而依鑑價報告所載 編號1土地為雜草,編號2土地為道路及雜草,請應買人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 交。
2.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份,共有人就各該共有之土地有優先承買權,主 張優先承買之人須就其有優先權之部分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 之,且應按本拍賣同一條件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同一標之一部分行使,共有人 主張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剩餘之土地不得拒絕購買或承受。若由 共有人之一應買,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3.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 得以面積增減為由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六、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買受人就拍賣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 權。
4.
本件網站上之照片僅供參考之用,實際現況應買人應自行查證。
5.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2)
1.
臺南市 新市區 日潭段 650地號
124.1 m2 × (1/4) × 1,600 元 - 8.1 萬元
= -3.1萬元
2.
臺南市 新市區 日潭段 683地號
281.2 m2 × (1/4) × 1,600 元 - 17.9 萬元
= -6.7萬元
鄰近待拍
2026/4/7
1拍 不點交
19.4 坪 / 12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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