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方153104

臺南市新市區月潭段595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24
  • 7 點閱
  • 0 列管
  • 2026/3/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4/7 週二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24
保證金:
24.8
總坪數:
19.4
坪單價:
6.4萬/坪
持分地坪:
19.4 坪
總現值:
178.7 萬
拍後增值:
54.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臺南市 新市區 月潭段 595地號,面積 85.2 m2,持分 14/52,45 萬
2.
臺南市 新市區 月潭段 598地號,面積 152.7 m2,持分 14/52,79 萬
法院筆錄 (7)
2.
假扣押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為道路;本案指界時,據地政指 界人員稱:系爭土地相連,均為道路,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6.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 應就本次合併拍賣之全部土地一併承買,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
7.
本件拍定後需調查優先承買權人是否優先承買,有時耗時甚久,請應買人 斟酌,並待優先承買權確定後,本院另行通知,拍定人再行繳納剩餘價金(勿先 行繳納),本院始得依法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投標人等特別注意。 六、本件網站上如有現況照片,係供參考之用,實際現況應買人應自行查證。
8.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 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 行查明,審慎投標。
9.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 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 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10.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11.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 以面積之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賣。
土地增值 (2)
1.
臺南市 新市區 月潭段 595地號
85.2 m2 × (14/52) × 27,900 元 - 45 萬元
= 19萬元
2.
臺南市 新市區 月潭段 598地號
152.7 m2 × (14/52) × 27,900 元 - 79 萬元
= 35.7萬元
鄰近待拍
2026/3/25
2拍 不點交
22.7 坪 / 16.8 萬
2026/3/17
3拍 不點交
30.6 坪 / 26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台南市新市區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