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法院 114文102033

高雄市大寮區潮寮北段812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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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2/2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21 週三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9
保證金:
7.8
總坪數:
14.1
坪單價:
2.8萬/坪
持分地坪:
14.1 坪
總現值:
60.5 萬
拍後增值:
21.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道路用地
曾祺紜
曾祺紜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高雄市 大寮區 潮寮北段 812地號,面積 211.8 m2,持分 1/6,29 萬
(道路用地 )
2.
高雄市 大寮區 潮寮北段 813地號,面積 67.6 m2,持分 1/6,10 萬
(道路用地 )
法院筆錄 (9)
2.
本院民國114年8月18日現場執行時,債務人不在場,812地號有鐵皮圍繞,內有 貨櫃屋,部分為潮安路道路用地,旁潮寮路183之1號的騎樓占用一小部分,813 地號是道路用地(潮寮路計畫道路用地)。依鑑定報告所載,二筆土地皆為道路 用地,812地號部分種植農作物且坐落一間鐵皮建物。813地號土地為可供通行 道路(潮寮路)。惟實際占有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6.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7.
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 六、本件土地上有建物坐落,該建物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8.
本件土地上有建物坐落,若有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民法第426之2條 第1項規定者,則建物所有權人對土地有優先承購權,其優先順位並優先於 共有人,惟建物所有人行使優先承購權時,需提出符合上開規定所定要件 之證明。如有爭議,仍以實體判決為準。如主張有符合前開規定之人員, 請於拍賣期日前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向本院陳報,以供本院審酌,如無人陳 報則拍定後僅以公告代通知。
9.
依鑑價報告記載,本件三筆土地皆為道路用地,請投標人注意。
10.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11.
本件土地如有分割涉訟者,應即向本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撤 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12.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 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13.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分管契約等情形。
土地增值 (2)
1.
高雄市 大寮區 潮寮北段 812地號
211.8 m2 × (1/6) × 13,000 元 - 29 萬元
= 16.9萬元
2.
高雄市 大寮區 潮寮北段 813地號
67.6 m2 × (1/6) × 13,000 元 - 10 萬元
= 4.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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