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金拍 114橋金職申411

高雄市永安區新港段605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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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2/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3/4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7.7
保證金:
5.6
總坪數:
42.4
坪單價:
0.7萬/坪
持分地坪:
42.4 坪
總現值:
16.8 萬
拍後增值:
-10.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曾祺紜
曾祺紜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4)
1.
高雄市 永安區 新港段 605地號,面積 4,243.7 m2,持分 1/120,7.1 萬
2.
高雄市 永安區 新港段 607地號,面積 3,900.6 m2,持分 2/150,10.3 萬
3.
高雄市 永安區 新港段 608地號,面積 860 m2,持分 1/75,2.6 萬
4.
高雄市 永安區 新港段 647地號,面積 13,542.7 m2,持分 14/4605,7.7 萬
拍賣紀錄 (2)
1拍,2026/1/14,總底價 43萬,保證金 8.6萬,坪單價 1萬/坪,流標
2拍,2026/2/4,總底價 34.4萬,保證金 6.9萬,坪單價 0.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0)
1.
本件標的土地於民國114年4月10日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605地號土地臨路,其上有魚塭(部分使用、部分未使用),607地號土地有臨路,其上有魚塭,608地號土地未臨路,其上有魚塭,
2.
608地號土地相連,647地號土地其上有部分為建物(數棟)、部分為魚塭;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3.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除607地號土地拍定後抵押權塗銷,其餘土地無抵押權設定。
4.
本件均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且查無約定分管標的,拍定後不點交,各該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須就共有之標的一併購買。如共有人僅能就本件部分拍賣標的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又如上列拍賣標的之不動產,業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執行法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六、
5.
647地號土地均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應受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令之限制。又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規定〔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但符合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所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請投標人及承受人注意。另投標人或承受人身分如係屬於第34條規定之私法人,請提出經許可取得耕地之証明文件附於投標書後。至投標人或承受人如因資格不符或證件不實或因法令限制,致無法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者,應自行負責。
6.
647地號土地其上之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如就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及存否有異議,應以實體確定判決為準。
7.
本件標的土地上之地上物(含建物、魚塭等)均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均不點交。
8.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9.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10.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4)
1.
高雄市 永安區 新港段 605地號
4,243.7 m2 × (1/120) × 1,200 元 - 7.1 萬元
= -2.9萬元
2.
高雄市 永安區 新港段 607地號
3,900.6 m2 × (2/150) × 1,200 元 - 10.3 萬元
= -4.1萬元
3.
高雄市 永安區 新港段 608地號
860 m2 × (1/75) × 1,200 元 - 2.6 萬元
= -1.2萬元
4.
高雄市 永安區 新港段 647地號
13,542.7 m2 × (14/4605) × 1,200 元 - 7.7 萬元
= -2.8萬元
鄰近待拍
2026/3/4
2拍 不點交
47.3 坪 / 220 萬
2026/3/4
2拍 不點交
5,480.5 坪 / 3,78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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