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本件拍賣標的於民國114年8月26日查封時,經會同地政人員指出應查封土地之位置及範圍,依地政人員指界所示,土地為本洲二街13巷巷道。又據鑑價報告所載,土地使用分區為一般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位於岡山區維新路與本工路口西北側,近鄰本洲里活動中心,鄰地建物門牌為本洲二街13巷3號,現況已為既成道路(本洲二街13巷),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六、本件拍賣之土地現況為既成道路,拍定後依現況點交,道路上之人、車、物品等均不在點交範圍,請投標人注意。
8.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9.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11.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