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金拍 114南金職亥699

臺南市新化區𦰡拔林段1530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3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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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2/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3/4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96.8
保證金:
79.4
總坪數:
1,239.7
坪單價:
0.3萬/坪
持分地坪:
1,239.7 坪
總現值:
450.8 萬
拍後增值:
5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姚絜玲
姚絜玲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法拍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8)
1.
臺南市 新化區 𦰡拔林段 1530地號,面積 2,279 m2,持分 1/15,16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2.
臺南市 新化區 𦰡拔林段 1531地號,面積 1,566 m2,持分 223/1615,28.8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3.
臺南市 新化區 𦰡拔林段 1533地號,面積 2,457 m2,持分 1/5,48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4.
臺南市 新化區 𦰡拔林段 1536地號,面積 7,347 m2,持分 52/216,172.8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5.
臺南市 新化區 𦰡拔林段 1536-1地號,面積 2,638 m2,持分 1/5,51.2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6.
臺南市 新化區 𦰡拔林段 1538-1地號,面積 1,940 m2,持分 1/5,32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7.
臺南市 新化區 𦰡拔林段 1540-1地號,面積 2,293 m2,持分 1/5,38.4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8.
臺南市 新化區 𦰡拔林段 1542-6地號,面積 478 m2,持分 1/5,9.6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2)
1拍,2026/1/14,總底價 620萬,保證金 124萬,坪單價 0.5萬/坪,流標
2拍,2026/2/4,總底價 496萬,保證金 99.2萬,坪單價 0.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5)
1.
假扣押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編號1土地上有雜草,編號
2.
5土地上各有一間第三人所有磚造平房,編號3土地有一水池及雜樹,編號4土地上有債務人親屬種植之南瓜及番石榴,編號6土地上有無人管理之竹林,編號7土地上有雜樹,編號8土地上有一鐵皮造車棚及雜草。本案指界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編號1土地上為果樹,編號2土地上部分有建物平房、部分為空地,編號3土地為雜竹、雜樹林,編號
3.
5土地上部分有建物平房及部分空地、部分為雜竹、雜樹林,編號8土地上有鐵皮屋,上開土地均未臨路。另據前案鑑價報告所載,編號
4.
5土地為農作使用,部分為建築、雜林,編號2土地為建築使用,編號
5.
8土地為雜林,編號
6.
7土地須經由他人土地通行,由空照圖判斷應為雜林。建物及地上物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請應買人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7.
本件第一拍價格參酌引用前案(113年度司執字第2號)第2次拍賣底價。
8.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共有人就各該共有之不動產有優先承買權,主張優先承買之人須就其有優先權之部分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且應按本拍賣同一條件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同一標之一部分行使,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剩餘之不動產不得拒絕購買或承受。六、系爭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債務人除外),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有優先承買權,惟主張優先承買權時,應併同提出其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證明文件。
9.
拍賣土地之占用人(除債務人外)如符合土地法第107條規定,有優先承買權,且優先於土地共有人。
10.
拍賣土地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規定之「耕地」,應受同條例第33條前段「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限制(私法人如符合同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應於投標時將許可證明置入標袋內,或聲明承受時當場提出,否則視為廢標或聲明不合法,均不許嗣後補正);但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
11.
編號1至
12.
5至8土地據土地謄本上記載欠繳登記費22元及書狀費,繳清後發狀,請應買人注意。
13.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之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賣。
14.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15.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8)
1.
臺南市 新化區 𦰡拔林段 1530地號
2,279 m2 × (1/15) × 1,100 元 - 16 萬元
= 0.7萬元
2.
臺南市 新化區 𦰡拔林段 1531地號
1,566 m2 × (223/1615) × 1,100 元 - 28.8 萬元
= -5萬元
3.
臺南市 新化區 𦰡拔林段 1533地號
2,457 m2 × (1/5) × 1,100 元 - 48 萬元
= 6.1萬元
4.
臺南市 新化區 𦰡拔林段 1536地號
7,347 m2 × (52/216) × 1,100 元 - 172.8 萬元
= 21.8萬元
5.
臺南市 新化區 𦰡拔林段 1536-1地號
2,638 m2 × (1/5) × 1,100 元 - 51.2 萬元
= 6.8萬元
6.
臺南市 新化區 𦰡拔林段 1538-1地號
1,940 m2 × (1/5) × 1,100 元 - 32 萬元
= 10.7萬元
7.
臺南市 新化區 𦰡拔林段 1540-1地號
2,293 m2 × (1/5) × 1,100 元 - 38.4 萬元
= 12萬元
8.
臺南市 新化區 𦰡拔林段 1542-6地號
478 m2 × (1/5) × 1,100 元 - 9.6 萬元
= 0.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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