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金拍 114雲金職日330

雲林縣斗六市鎮西段166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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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21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
保證金:
1
總坪數:
0.2
坪單價:
24.6萬/坪
持分地坪:
0.2 坪
總現值:
1.8 萬
拍後增值:
-3.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雲林縣 斗六市 鎮西段 166地號,面積 28.2 m2,持分 1/42,5 萬
(住宅區 )
法院筆錄 (13)
2.
拍賣之土地之所有權為共有狀態,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未據債權人及債務人查報共有人間有分管契約。假扣押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166地號土地部分為空地,部分有警衛室占用。本件執行時,據地政人員稱,166地號土地現為水泥空地,其上置放電箱設備。本件僅拍賣土地,不包括土地上之地上物及建物,拍定後之法律關係(如:法定地上權、推定租賃或其他法律關係)請自理,土地拍定後不點交。
3.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6.
優先承買權:
7.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得標人為共有人之一(如係共同投標,需均為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
8.
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屋,如民法第425條之
9.
第426條之
10.
土地法第104條等),需提出證明始有優先承買權,執行法院無主動調查及通知之義務。如就優先承買權之有無或優先承買之範圍有所爭執,均應提起實體訴訟確認,執行法院並無實體審查權限。
11.
如有數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將依法律規定認定優先承買之順序,如有爭議,應提起確認訴訟救濟。
12.
他項權利:無。六、其他事項:
13.
依雲林縣政府114年7月21日府建管二字第1140552184號回函,拍賣之土地已為
14.
(雲)營使字第605號使用執照之建築基地,相關套繪管制請應買人自行向主管機關查明,拍定後不得以拍賣之土地有使用上限制為由聲請撤銷拍定。
15.
本件拍賣之166地號土地為都市計畫部分第二種住宅區部分道路用地,屬公共設施保留地,計劃取得方式:徵收,請應買人自行注意。
16.
應買人於投標前仍應自行查明注意拍賣標的現況(如向主管機關查詢拍賣土地之最新土地使用分區及土地相關使用限制及法令限制、土地是否經套繪管制等)及占有使用情形是否與拍賣公告相符(
土地增值 (1)
1.
雲林縣 斗六市 鎮西段 166地號
28.2 m2 × (1/42) × 26,300 元 - 5 萬元
= -3.2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21
3拍 點交
65.3 坪 / 836.8 萬
2026/1/8
2拍 不點交
20 坪 / 29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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