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據查封筆錄及鑑價報告記載:地政人員指界稱468地號土地為344建號建物及其增建(經測量後 暫編定為344-1建號)之基地,建物部分占用鄰地,一樓天花板有壁癌。債務人代理人則表示建 物目前由另一共有人出租予第三人阮○○做為員工宿舍等語。拍賣之土地及建物均係拍賣所有 權應有部分,且有租賃關係存在,拍定後均不點交。
2.
拍賣之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山坡地保育區丙種建築用地。
3.
拍賣之344-1建號建物並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 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此部分由買受人自理。另該建築物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