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據查封筆錄、鑑價報告記載:177地號土地其上之177建號建物,有增建(經測量暫編定為177─1建號),其餘為建物旁之水泥磁磚地,並有圍牆將土地包圍。據債務人家屬在場稱,建物由其姐弟及母親居住使用,並無出租出借,建物大約
2.
5年前有再重新裝潢拉皮;鑑價報告記載,建物有部分牆面龜裂之情形。另據債權人代理人稱,建物現由債務人及其家人占有使用,無出租及出借等情事。本件拍定後點交。
3.
拍賣之177─1建號建物並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此部分由買受人自理。另該建築物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且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