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896地號土地其上之332建號建物,有增建(經測量暫編 定為332-1建號)。據鄰居在場稱,標的為第三人林○良自行居住使用,未見債務人居住於 此。896地號土地為一狹窄細長型的畸零地。本件拍賣之不動產查封時為第三人占有使用, 拍定後不點交。
4.
拍賣之332-1建號建物並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 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此部分由買受人自理。另該建築物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 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且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 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
5.
拍賣之896地號土地為都市計畫綠地用地;895地號土地為都市計畫住宅區用地。
6.
拍賣之896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綠地用地」,應受土地法第93條規定:「依都市計畫已公布為道路或其他公共使用之土地,得為保留徵收,並限制其建築。但臨時性質之建築,不 在此限。」之限制。
7.
拍賣之332-1建物占用毗鄰土地,使用權源不明,此部分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