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法院 114申22443二

雲林縣麥寮鄉施厝寮段849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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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6/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6/17 週三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8.9
保證金:
11.8
總坪數:
9.2
坪單價:
6.4萬/坪
持分地坪:
9.2 坪
總現值:
12.7 萬
拍後增值:
-46.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雲林縣 麥寮鄉 施厝寮段 849地號,面積 38 m2,持分 1/6,12.4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2.
雲林縣 麥寮鄉 施厝寮段 855-6地號,面積 144 m2,持分 1/6,46.5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4)
1拍,2026/2/4,總底價 91.8萬,保證金 18.4萬,坪單價 10萬/坪,流標
2拍,2026/3/4,總底價 73.5萬,保證金 14.7萬,坪單價 8萬/坪,流標
3拍,2026/3/25,總底價 58.9萬,保證金 11.8萬,坪單價 6.4萬/坪,停拍
停拍,2026/3/23,停拍
法院筆錄 (3)
1.
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未據債權人及債務人查報共 有人間有分管契約。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拍賣標的849地號為道路,供公眾通 行,855-6地號為柏油空地,拍定後之法律關係應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2.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得標人如為共有人時(如係共同投標,投標人均 應係共有人),則其餘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又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 人,應就其擁有之應有部分一併行使之,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 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 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倘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 承買時,則由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按權利比例共同承買。
3.
本件分二標拍賣,如其中一標或數標賣得價金足敷清償債權及執行費用; 土地增值稅時,他標即予停拍,如有投標亦不拍定,如已拍定亦得撤銷。 六、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土地增值 (2)
1.
雲林縣 麥寮鄉 施厝寮段 849地號
38 m2 × (1/6) × 4,200 元 - 12.4 萬元
= -9.7萬元
2.
雲林縣 麥寮鄉 施厝寮段 855-6地號
144 m2 × (1/6) × 4,200 元 - 46.5 萬元
= -36.4萬元
鄰近待拍
2026/6/25
1拍 不點交
22.1 坪 / 77.4 萬
2026/6/25
1拍 點交
8.1 坪 / 28.3 萬
2026/6/10
1拍 不點交
20.5 坪 / 123.2 萬
2026/6/17
3拍 點交
57.1 坪 / 359.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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