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法院 114卯20742一

雲林縣東勢鄉明倫段1163-8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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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1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2/12 週四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2
保證金:
2.4
總坪數:
25.9
坪單價:
0.5萬/坪
持分地坪:
25.9 坪
總現值:
12.8 萬
拍後增值:
0.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雲林縣 東勢鄉 明倫段 1163-8地號,面積 788.7 m2,持分 1657/78870,2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2.
雲林縣 東勢鄉 明倫段 1163-14地號,面積 413.3 m2,持分 1/6,10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5)
2.
土地之所有權為共有狀態,未據債權人及債務人查報共有人間有分管契約,查 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拍賣之土地相連,其上有建物、 涼亭等地上物坐落、部分為空地、部分雜草木遍布。惟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 買人自行查明注意。土地上之建物及地上物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內,權屬不明, 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拍定後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故土地拍定後不點 交。
6.
優先承買權: 一拍賣之土地為重劃區內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規定:重劃區內耕地出售 時,其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如下:〈1〉出租耕地之承租人。〈2〉共有土地現耕 之他共有人。〈3〉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但僅能對直接相毗鄰之標的主張 優先承買。倘同順序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權時,定期抽籤決定之,但得標人 為直接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人時,其餘直接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即無優 先承買權。  二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共有人如為投標人(共同投標時,需全體投標人均為 共有人),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行使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應就其所有 之應有部分一併行使之,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優先承買權人承購該 共有土地或建物時,得標人或承受人對其餘土地不得拒絕買受,如有多數共有 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 三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屋,如民法第425條之
7.
第426條之
8.
土地法第104條等),需提出證明文件始有優先承買權,本院無主 動調查及通知之義務。如就優先承買權之有無或優先承買之範圍有所爭執,均 應提起實體訴訟確認,執行法院並無實體審查權限。 三如有數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將依法律規定認定優先權之順序,如有 爭議,應提起確認訴訟救濟。
9.
他項權利:無。 六、其他事項:一拍賣標的為耕地,私法人投標應將主管機關許可之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未 附於投標書內者,投標無效。 二應買人於投標前仍應自行查明注意拍賣標的現況(如向主管機關查詢拍賣土 地之最新土地使用分區及土地相關使用限制及法令限制、土地是否經套繪管制 等)及占有使用情形是否與拍賣公告相符(如與拍賣公告所載不符,請速告知 本院,俾利後續處理)。
土地增值 (2)
1.
雲林縣 東勢鄉 明倫段 1163-8地號
788.7 m2 × (1657/78870) × 1,500 元 - 2 萬元
= 0.5萬元
2.
雲林縣 東勢鄉 明倫段 1163-14地號
413.3 m2 × (1/6) × 1,500 元 - 10 萬元
= 0.3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28
3拍 不點交
32.5 坪 / 5.7 萬
2026/1/22
3拍 部分點交
213.9 坪 / 38.4 萬
2026/1/15
3拍 部分點交
811.1 坪 / 1,211.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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