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良91377

台南市後壁區後壁村後壁152之43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388
  • 12 點閱
  • 0 列管
  • 2026/1/1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2/4 週三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店面
總底價:
388
保證金:
77.6
總坪數:
39.5
坪單價:
9.8萬/坪
持分地坪:
15.5 坪
公告建坪:
39.5 坪
總現值:
62 萬
拍後增值:
-16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主建坪:
37.9 坪
附建坪:
1.6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4層
姚絜玲
姚絜玲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法拍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臺南市 後壁區 頭前段 84地號,面積 93.5 m2,持分 1/2,206 萬
(住宅區 )
2.
臺南市 後壁區 頭前段 84-1地號,面積 9 m2,持分 1/2,20 萬
(住宅區 )
建物 (2)
1.
台南市後壁區後壁村後壁152之43號,建號 349,持分 1/2,122 萬
一層:38.69二層:50.22三層:50.22四層:22.08騎樓:12.36合計:173.57 陽台10.38 (4層、鋼筋混凝土造、住家用)
2.
台南市後壁區後壁152之43號,建號 467,持分 1/2,40 萬
一層:28.54二層:24.35三層:24.35合計:77.24 (3層)
法院筆錄 (7)
2.
查封時,系爭建物係債務人自住使用;嗣據警察局函稱,系爭建物為債務人居住使用,惟實際使用情形,請投標 人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6.
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
7.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份,共有人就各該共有之不動產有優先承買權,主張優先承買之人須就其有優先權 之部分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且應按本拍賣同一條件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同一標之一部分行 使,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剩餘之不動產不得拒絕購買或承受。 六、編號2號建物係增建部分,為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物,拍定後可否辦理第一次建物登記,由拍定人自行向地政機 關洽辦,與本院權責無關。如違反建築法規遭主管機關認定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擔被拆除之風險。
8.
拍賣之土地、建物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 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9.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 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10.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 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11.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請 求撤銷拍定。
土地增值 (2)
1.
臺南市 後壁區 頭前段 84地號
93.5 m2 × (1/2) × 12,100 元 - 206 萬元
= -149.4萬元
2.
臺南市 後壁區 頭前段 84-1地號
9 m2 × (1/2) × 12,100 元 - 20 萬元
= -14.6萬元
鄰近待拍
2026/2/4
1拍 不點交
10.9 坪 / 39 萬
2026/1/14
2拍 點交
1,028.5 坪 / 504.8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台南市後壁區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