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院於114年10月30日現場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926-1地號上有2間建 物坐落(門牌:食水坑17號)、其餘為屋前空地、道路、雜木,惟仍應以實測 為準。
2.
本件土地上建物不在拍賣之列,其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權源不明,拍 定後如有糾紛請自行解決。
3.
本院不負責鑑界及複丈事宜,請應買人自行注意查証及確認實際範圍。
6.
應買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293,000元。
8.
優先承買權: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 6條之2規定,就建物坐落之基地部分有優先於共有人之優先購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