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580地號地上有門牌號碼新北市烏來區忠治72號及80號二棟建物坐落,上開 建物坐落土地法律權源不明,應由拍定人自行釐清,請應買人注意,土地使用 分區為第二種住宅區。
2.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 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 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
3.
本件拍賣標的係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規定,限有原住民身分者始得應買,請應買人注意。
4.
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有主張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之2條之優先承買 權,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具狀向本院陳明,依土地法第34條之1執行要點第11點 第6款規定,有優於土地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