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院於民國114年10月29日至現場履勘,由債權人代理人會同件鑑價人員、 地政人員導往執行。本件執行標的位於萬壽山榮欣特區,且據現場地政人員在 場略稱:「系爭標的位於門牌號碼新北市萬里區員潭22之3號建物西南方約233 公尺處,雜木林,位於萬壽山榮欣特區。」等語。
3.
據民國114年11月出具之估價報告稱:「勘估標的區域為公墓、納骨塔使用 為主,現已闢為墓園使用」。
4.
本件係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其坐落建物並非債務人所有,亦非本件拍賣 標的,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拍定人是否即得使用系爭標的?或是否須先繳 納費用或補足契約價金予萬壽山開發有限公司或其他管理人始得使用?以上各 項不明,應買人於投標前應自行向萬壽山開發有限公司或塔位管理人(機構) 查明。拍定後,倘有使用權益上相關爭議,由拍定人自理。
5.
本件(依據土地登記謄本)係拍賣債務人所持有之新北市萬里區下萬里加 投273地號土地之應有部分。至債務人是否已基於其對土地之應有部分,依土地 共有人間之分管協議(契約),對坐落特定部分之占有管理使用,應買人於應 買前,務必自行先向萬壽山開發有限公司或塔位管理人(機構)查明。★ 六、依萬壽山開發有限公司於民國114年9月9日向本院具狀陳明,債務人所有之 塔位 為骨甕位一位,塔位編號為蓮貴80106,位於萬壽山墓園榮欣特區,目前尚未使 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