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公112272甲

臺南市後壁區侯伯段802地號

1拍 點交 待拍
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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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1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28 週三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85
保證金:
77
總坪數:
36.6
坪單價:
10.5萬/坪
持分地坪:
36.6 坪
總現值:
116.2 萬
拍後增值:
-268.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臺南市 後壁區 侯伯段 802地號,面積 7.8 m2,持分 1/1,25 萬
(住宅區 )
2.
臺南市 後壁區 侯伯段 803地號,面積 113.4 m2,持分 1/1,360 萬
(住宅區 )
法院筆錄 (7)
2.
查封時,經會同地政指界人員指出查封土地之位置及範圍:本件拍賣土地係空地。另依鑑價報告所載,二筆地號地界相連,土地相鄰,現況未利用,部分供 堆放雜物,部分為水泥及雜草地。實際占有使用情形,應買人及投標人請自行 查證。 拍定後依現況點交。
6.
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塗銷抵押權登記。
7.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 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 審慎投標。 六、拍賣之標的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為準。 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 或聲請撤銷拍賣。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8.
拍賣標的是否依相關規定經限制開發、使用上、取得上限制或有無非拍 賣 之地上物坐落等情事,請投標人於投標前先行向地方或中央主管機關查明釐 清,並應自行評估衡量是否投標應買,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減少價金或 聲請撤銷拍定。
9.
拍定人應承擔拍定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 因 拍定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 止。
10.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 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 買人應自行注意。
12.
投標單請投入第一至第四號標匭內。公股
土地增值 (2)
1.
臺南市 後壁區 侯伯段 802地號
7.8 m2 × (1/1) × 7,086 元 - 25 萬元
= -19.5萬元
2.
臺南市 後壁區 侯伯段 803地號
113.4 m2 × (1/1) × 9,769 元 - 360 萬元
= -249.3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28
1拍 不點交
36.1 坪 / 210 萬
2026/2/4
1拍 不點交
39.5 坪 / 388 萬
2026/2/4
1拍 不點交
10.9 坪 / 39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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