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5慎16999

臺南市後壁區頂豐段368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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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6/1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7/8 週三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6.4
保證金:
1.3
總坪數:
3
坪單價:
2.1萬/坪
持分地坪:
3 坪
總現值:
4.6 萬
拍後增值:
-1.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後壁區 頂豐段 368地號,面積 89.5 m2,持分 1/9,6.4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1)
1拍,2026/6/17,總底價 8萬,保證金 1.6萬,坪單價 2.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查封之土地為道路。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 不點交。
2.
係拍賣應有部份,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拍定後不點交。
3.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 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如:凶宅、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損、火災 受損、嚴重漏水、土地掩埋廢棄物、受污染等)請求撤銷拍定。 六、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4.
拍定 (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 (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 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 (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 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後壁區 頂豐段 368地號
89.5 m2 × (1/9) × 4,600 元 - 6.4 萬元
= -1.8萬元
鄰近待拍
2026/8/18
1拍 不點交
21 坪 / 61 萬
2026/7/22
1拍 不點交
107.7 坪 / 400 萬
2026/7/21
1拍 不點交
329.3 坪 / 10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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