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據地政人員所指界,拍賣土地不臨路,查封時部分種植芭樂樹,部分雜木雜 草。據第三人稱,拍賣土地由其向共有人之一承租,租期自112年1月1日起至11 6年12月31日止,土地上之抽水機等工作物為其所有。其實際情形仍請應買人自 行查明為準,拍定後不點交。
3.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7.
地上物占未一併估價拍賣,地上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並 承擔其風險。 六、耕地之拍賣,承租人有依本拍賣條件優先承買之權,且其優先權優於該土 地共有人。惟承租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時,應提出經全體所有人同意或符合法定 權限之租賃契約等證明文件始能准許。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 待訴訟確定,始得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8.
變賣共有物事件,除拍定人為土地共有人外,土地共有人有依本拍賣條件 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