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拍賣之土地建物分別標價合併拍賣,投標者應按編號逐宗標價,並書明總金額,每宗價額之加總金額與書明之總金額不符時,以總金額為準。
4.
拍賣之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都市計畫內倉儲區。
5.
據查封筆錄記載:地政人員稱84─17地號土地係1655建號暨其增建(經測量後暫編定為1655─1建號建物)之基地,建物呈半空屋狀態,僅遺留少數傢俱,應已長期無人使用,佈滿灰塵。據債權人代理人稱,執行標的由債務人占有中,無出租出借。另據鑑價報告記載,建物為中式鋼筋混凝土加強磚造二層樓之第一至二層樓,建物目前閒置中,建物
6.
二層前後側及頂樓有增建,增建部分占用鄰地84─5地號。本件拍定後依現況點交。但如有其他依法不能點交之情事,法院得不點交。
7.
拍賣之1655─1建號建物並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此部分由買受人自理。另該建築物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六)拍賣之1655─1建號建物占用毗鄰84─5地號土地,使用權源不明,此部分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