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法院 114勇16850

南投縣名間鄉三崙段124地號

1拍 點交 待拍
3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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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2/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3/5 週四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73.5
保證金:
74.7
總坪數:
3.9
坪單價:
95萬/坪
持分地坪:
3.9 坪
總現值:
0.6 萬
拍後增值:
-372.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林SH
林SH
法拍專員
經紀業:無
地 址:無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南投縣 名間鄉 三崙段 124地號,面積 13 m2,持分 1/1,373.5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5)
2.
據查封筆錄及鑑價報告記載:地政人員指界稱124地號土地部分種植檳榔,部分 雜木。債務人則具狀陳報土地約定由第三人邱○○占有使用採收檳榔(債務人 陳報為檳榔承租,契約書則記載為檳榔?粒採收權買賣等語),期間自114年6 月1日起至119年6月30日止等語。本件土地於114年5月21日業經本院囑託查封登 記在案,債務人與第三人就土地於查封登記後訂立之占有使用(檳榔採收)契 約係屬違反查封效力之行為,依法對債權人不生效力。本件拍定後均按現況點 交。
6.
拍賣之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7.
本件所拍賣之土地為耕地,無三七五租約,私法人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4 條規定之農業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如欲承買,須於標單內 檢附主管機關許可承受之證明文件。 六、拍賣土地上作物(檳榔)之價值,本院已列入土地價格中,就實際數量應 買人請自行查證,數量如有增減,應買人、債權人、債務人等均不能請求增減 價金。
8.
拍賣不動產之點交須符合強制執行法第99條規定始得點交,不符合規定 者,縱拍賣公告記載「拍定後點交」,執行法院亦不得點交,請應買人於應買 前自行查明注意。
9.
本件拍賣之土地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地上物占用之情形應買人應自 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買受人應 自行負擔向地政機關申請指界或鑑界之費用。
土地增值 (1)
1.
南投縣 名間鄉 三崙段 124地號
13 m2 × (1/1) × 460 元 - 373.5 萬元
= -372.9萬元
鄰近待拍
2026/2/4
1拍 點交
69.4 坪 / 602 萬
2026/2/4
3拍 不點交
55.9 坪 / 10.1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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