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金拍 115中金職同1

臺中市太平區內湖段392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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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5/2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6/10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41.4
保證金:
42.4
總坪數:
27.4
坪單價:
5.2萬/坪
持分地坪:
27.4 坪
總現值:
81.7 萬
拍後增值:
-59.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陳彥銘
陳彥銘
法拍專員
經紀業:頂信開發建設
地 址:台中市西屯區四川路168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臺中市 太平區 內湖段 392地號,面積 241.6 m2,持分 1/3,126 萬
(一般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2.
臺中市 太平區 內湖段 396地號,面積 29.7 m2,持分 1/3,15.4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4)
1拍,2026/2/25,總底價 276萬,保證金 82.8萬,坪單價 10.1萬/坪,流標
2拍,2026/3/18,總底價 220.8萬,保證金 66.2萬,坪單價 8.1萬/坪,流標
3拍,2026/4/15,總底價 176.7萬,保證金 53萬,坪單價 6.5萬/坪,流標
應買,2026/4/24~2026/7/23,總底價 176.7萬,保證金 53萬,坪單價 6.5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依地政人員現場指界,392地號、396地號兩筆土地相連,部分空地部分地上有一門牌號碼光興路1896巷40號房屋占用。共有人陳報稱該房屋為其父親於民國60年間所興建,其父親為土地所有權人。地上物不在拍賣範圍內,請應買人注意。
2.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間占有使用狀況及有無分管均不明,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應就其所共有之拍賣標的一併承買,不得僅就其中單一拍賣標的單獨行使優先承買權。
3.
本件土地上有他人建物,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規定,就拍賣之土地亦有優先承買權,其次序先於土地共有人。
4.
392地號使用分區:一般農業區,使用地類別:甲種建築用地。396地號使用分區:鄉村區,使用地類別:乙種建築用地。
5.
本件拍賣土地查封時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占用情形應買人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
土地增值 (2)
1.
臺中市 太平區 內湖段 392地號
241.6 m2 × (1/3) × 8,300 元 - 126 萬元
= -59.2萬元
2.
臺中市 太平區 內湖段 396地號
29.7 m2 × (1/3) × 15,000 元 - 15.4 萬元
= -0.5萬元
鄰近待拍
2026/6/25
1拍 不點交
40.1 坪 / 928 萬
2026/6/4
2拍 點交
48.4 坪 / 60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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