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114年7月21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經會同地政人員指界稱:建物1樓前雨遮、2樓後方雨遮及3樓均為加蓋(經測量後暫編定為240建號),據債務人之父在場稱建物係債務人與家人自行居住使用,無出租出借。建物經現場調查無其餘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惟實際情形,投標人宜自行查證注意。
3.
本件經現場調查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及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重大情事,惟不動產交易金額龐大,投標人仍宜自行查證注意,拍定後如與實際情況不符,不得以此為由撤銷拍定。
4.
本件暫編之240建號有部分占用鄰地之情形,其占用權源不明,如有爭議可能涉訟,請投標人自行注意承擔風險。
5.
本件拍賣建物現況有第三人占用,拍定後不點交。
6.
不動產其餘公示資訊無法盡列,請投標人自行向地政機關申請登記謄本參閱。
10.
拍賣之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山坡地保育區丙種建築用地。
11.
拍賣之不動產設有抵押權,拍定後塗銷。六、本件拍賣之標的物包括主建物之附屬建物(從物)及附屬設施在內。
12.
本件拍賣標的物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
13.
本件暫編240建號建物為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面積以實測為準,拍定人拍定後不得持權利移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