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於前案本院113年11月18日假扣押查封期日,債務人委託人員開門,該員稱2570建號建物無人居 住使用,有電沒水,因水總開關壞了,所以關起來,有機械停車場,但車位如何管理使用不清 楚,係新成毛胚屋,未貼磁磚,電梯未通電使用等語。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 明注意。
3.
上開不動產三宗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6.
本件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足敷清償 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 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