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1074地號土地,為雜木林,無路可達,拍賣後不點交。
3.
114年9月23日現場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1074地號土地位於電線桿長坑幹#75B4954BC79號南方約94公尺處,為雜木林,無路可達。惟現在實際 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4.
本件土地實際坐落地點、範圍,以地政機關之地籍圖及實際測量結果為 準。土地使用分區於投標時是否已變更,仍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後再行 投標。
6.
2標分別拍賣,1標不動產以出價最高者得標;2標不動產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9.
本件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不 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 開標之順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