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4莊72974

彰化縣田中鎮新民段1118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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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4/1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5/5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96
保證金:
19.2
總坪數:
20.7
坪單價:
4.6萬/坪
持分地坪:
20.7 坪
總現值:
49.8 萬
拍後增值:
-46.2 萬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彰化縣 田中鎮 新民段 1118地號,面積 341.4 m2,持分 1/5,96 萬
拍賣紀錄 (1)
1拍,2026/4/7,總底價 120萬,保證金 24萬,坪單價 991.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3)
1.
據地政人員指稱:查封土地上坐落平房及後有磚造3層樓房(門牌均為沙崙路149號)。(拍賣土 地上之建物皆不在拍賣範圍內,且佔用法律關係不明,相關實際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證,風 險自行負擔)
2.
本件拍賣土地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 優先承買權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惟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 買權。
3.
本件拍賣土地上之建物所有人如合乎土地法第104 條及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之承租人或 地上權人之情形,該承租人或地上權人有優先承購權。民法第426-2 條規定:「租用基地建 築房屋,出租人出賣基地時,承租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承租人出賣房屋時,基地 所有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承租人或基地所有人如主張優先承買應提出書面租賃 契約或足資證明租賃關係資料到院始可主張(單純建物或基地所有權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 第三人就優先承買權有爭議時,須俟該異議之訴判決確定後,本院再依訴訟結果通知勝訴一 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注意,相關風險自行承擔。
土地增值 (1)
1.
彰化縣 田中鎮 新民段 1118地號
341.4 m2 × (1/5) × 7,300 元 - 96 萬元
= -46.2萬元
鄰近待拍
2026/5/6
2拍 不點交
332.9 坪 / 400 萬
2026/5/19
3拍 部分點交
47.4 坪 / 262.4 萬
2026/5/5
3拍 部分點交
97.6 坪 / 505.6 萬
2026/4/30 ~ 2026/7/29
應買 部分點交
91.5 坪 / 534.1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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