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法院 114雙56075一

新北市汐止區叭嗹港段雙溪小段67-1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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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3/2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4/22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26
保證金:
86
總坪數:
370.4
坪單價:
1.2萬/坪
持分地坪:
370.4 坪
總現值:
171.4 萬
拍後增值:
-254.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北市 汐止區 叭嗹港段雙溪小段 67-1地號,面積 25,715 m2,持分 1/21,426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5)
2.
一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二民國114年7月11日現場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67-1地號土地上有於新北市 汐止區八連路2段313號建物(即八里養鹿場)占用,另部分有鐵皮屋、雜木 林、植栽及道路。上開建物、設施及作物非本件拍賣範圍,其所有權人、收取 權人及占用土地之權源均不明,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及契約內容為何不明。 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本件土地實際坐落地點、範圍,以地政機關之地籍圖及實際測量結果為準。 土地使用分區於投標時是否已變更,仍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後再行投標。
3.
本件不動產分5標分別拍賣:1標不動產以出價最高者得標。
6.
本件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則依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 得之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不予定 拍,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 序。
7.
優先承買權之行使:  一土地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 人無優先承買權。  二土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時,就建 物坐落之土地有優先購買權,且其優先權優於土地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時, 應提出符合上開規定之證明文件。   三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 利移轉證書。六、無抵押權登記。
8.
67-1地號係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查無三七五租約,私法 人除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之規定外,不得應買或承受。
土地增值 (1)
1.
新北市 汐止區 叭嗹港段雙溪小段 67-1地號
25,715 m2 × (1/21) × 1,400 元 - 426 萬元
= -254.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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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4 坪 / 187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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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6 坪 / 539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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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5.5 坪 / 6,85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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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 坪 / 46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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