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法院 114丁18260

屏東縣林邊鄉鎮安段562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3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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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3/3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4/28 週二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32.5
保證金:
66.5
總坪數:
50.5
坪單價:
6.6萬/坪
持分地坪:
50.5 坪
總現值:
58.4 萬
拍後增值:
-274.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伍恕芬
伍恕芬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屏東縣 林邊鄉 鎮安段 562地號,面積 80 m2,持分 1/20,1.5 萬
(一般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2.
屏東縣 林邊鄉 鎮安段 564地號,面積 160.5 m2,持分 1/1,330 萬
(一般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3.
屏東縣 林邊鄉 鎮安段 565地號,面積 49.3 m2,持分 1/20,1 萬
(一般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法院筆錄 (10)
2.
本件拍賣標的使用詳情如下:
3.
564地號其上有建物坐落(門牌號碼為:永和路102號)。
4.
565地號:部分為「永和路102號」屋前空地,另有部分為道路。
5.
本件拍賣標的其中
6.
565地號為拍賣應有部分,有無約定分管契約不 明,拍定後不點交;另564地號其上有建物佔用,拍定後亦不點交。
7.
本件僅拍賣土地,564地號其上建物不在本件拍賣範圍,且占有使用土地權 源不明,拍定後需自行解決土地占有使用關係,請應買人注意。
11.
本件拍賣土地使用分區為依土地登記謄本記載均為「一般農業區、甲種建 築用地」,惟本件拍賣土地之實際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規定及開發限制,請應 買人自行洽屏東縣政府城鄉發展處等相關機關詢問,俾決定是否應買,拍定後 不得以此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
12.
本件拍賣標的其中
13.
565均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 共有人之一就其共有之標的到場應買拍得,則該標的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 權。數筆共有不動產合併拍賣時,如共有人結構不同,其中共有人僅得對其有 共有權之不動產主張優先承買,且應就有共有權之不動產一併為主張,不得選 擇其中部分不動產主張優先承買,而經主張後,原拍定人不得拒絕承買其餘之 不動產,請應買人及共有人注意。 六、本件拍賣標的564地號土地上之建物,如建物權利人符合土地法第104條、 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則有優先承買權,而經主張後,原拍定人不得拒絕承買 其餘之不動產,請應買人及共有人注意。
14.
本件拍定後需調查有無優先權人行使優先權,待無人行使優先權後始通知 拍定人繳交尾款,此項調查優先權人之程序恐需時甚久,請應買人注意。
土地增值 (3)
1.
屏東縣 林邊鄉 鎮安段 562地號
80 m2 × (1/20) × 3,500 元 - 1.5 萬元
= -0.1萬元
2.
屏東縣 林邊鄉 鎮安段 564地號
160.5 m2 × (1/1) × 3,500 元 - 330 萬元
= -273.8萬元
3.
屏東縣 林邊鄉 鎮安段 565地號
49.3 m2 × (1/20) × 3,500 元 - 1 萬元
= -0.1萬元
鄰近待拍
2026/4/28
1拍 部分點交
57.3 坪 / 385 萬
2026/4/15
1拍 不點交
35.4 坪 / 7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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